高虹安可以,鄧萬華不行?新黨告發劉世芳瀆職 痛批內政部雙重標準 萊爾校長數學5>6 游智彬:陸配人人都是媽祖婆 無奈遇到虎姑婆劉世芳

游智彬:陸配人人都是媽祖婆 無奈遇到虎姑婆劉世芳

【台北訊】

    新黨青年軍今(22)日上午於內政部前召開記者會,公開聲援依法當選的陸配村長鄧萬華,並嚴正譴責內政部在原解職處分已遭撤銷後,仍以行政與輿論手段阻撓其復職。新黨痛批,此舉已嚴重踐踏法治、破壞憲政秩序,更是對基層選民民主選擇的公然否定。

鄧萬華一早自花蓮北上,強調自己三十年來愛家、愛台灣,扎根地方、服務村民,「家人在哪裡,心就在哪裡」。村長是村民一票一票投出來的,不是官員一句話就能抹殺。她直言,陸配要的只是依法行政、平等對待,從來不是特權。

新黨青年軍發言人許明偉指出,花蓮縣政府訴願委員會已於10月29日正式撤銷原解職處分,依法即代表該行政處分自始失其效力,鄧萬華的村長職務關係理應「當然回復」。然而相關機關不僅未依法辦理復職,反而再度對外放話「研議再解職」,形同行政權恣意濫用,已屬明知違法而為之。

許明偉進一步質疑,同樣是處分遭撤銷、同樣是公職身分,為何高虹安可以立即復職,鄧萬華卻被層層刁難?這已非單一個案,而是赤裸裸的雙重標準問題。當法律的適用不是看法條,而是看身分、看政治顏色,台灣就不再是法治國家,而是選擇性執法的政治社會。

針對內政部長劉世芳混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國籍法》的錯誤說法,新黨嚴正指出,陸配參政的法律依據清楚明確,行政首長若刻意錯誤適法、持續阻撓復職,已非單純行政怠惰,而是構成實質的憲政傷害。

**新黨正式宣布,將對內政部長劉世芳提出刑事告發,指控其涉犯瀆職罪。**在原處分已撤銷、法律效果已消滅的情況下,仍以政治指示與輿論操作施壓地方機關,阻止依法復職,已明顯符合「不依法令行使職權」之構成要件,絕非一句「研議中」可以卸責。

新黨並以「萊爾校長 5>6」的荒謬邏輯諷刺當前執政現況——**當基本算術都可以被政治顛倒,依法復職自然也可以被政治否決。**今天不是法條不清楚,而是有人選擇視而不見;不是程序有爭議,而是權力者自認可以凌駕法律之上。這正是台灣法治正在被侵蝕的最危險訊號。

新黨要求,富里鄉公所與相關主管機關應立即依法辦理鄧萬華復職,停止行政拖延與政治卸責,不得犧牲基層村政運作與村民權益,淪為政治操作的配合者。

新黨副秘書長游智彬痛批,賴清德與劉世芳把心思用在對付、歧視陸配,才是撕裂社會、製造對立的根源。陸配為台灣養兒育女、照顧長輩、撐起無數家庭,連媽祖都請陸配當爐主,社會卻有人把陸配當成政治清算的對象。陸配人人都是媽祖婆,只有少數官員甘當虎姑婆。

游智彬直言,當前台灣已出現「黃鐘毀棄,瓦釜雷鳴」的亂象,民進黨的 DPP,早已淪為 Double Standard Party(雙重標準黨)。為什麼高虹安可以復職?鄧萬華卻不能?答案不在法律,在政治。

新黨輿情中心主任季節指出,訴願是人民對抗政府錯誤決策的重要武器,依訴願法規定,訴願之決定確定後,有拘束各關係機關之效力;原行政處分經撤銷後,原行政處分機關須重為處分者,應依訴願決定意旨為之,過去他幫其他民眾打贏訴願後,相關政府機關都照訴願結果辦理,就你劉世芳特別大,可以不甩訴願法規定.新黨最後強調,若相關機關持續拒不依法復職,將持續推動刑事追訴、國家賠償及民事求償,並透過社會與輿論監督,捍衛台灣法治與民主的最後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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