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立驌/高雄報導】109年04月10日,政黨法施行已超過2年,內政部依人民團體法告知已成立的政黨,應在108年12月7日前,補正組織、章程及相關事項,並完成法人登記;政治團體也應修正章程轉換為政黨。
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108年12月3日止,經內政部備案的政黨共360個,其中65個已自行解散、2個撤銷備案、1個廢止備案,有292個政黨。
最後有依內政部指導完成登記的合格政黨僅有72個完成。其他220個未完成法人登記。將依規定解散。
【記者陳立驌/高雄報導】109年04月10日,政黨法施行已超過2年,內政部依人民團體法告知已成立的政黨,應在108年12月7日前,補正組織、章程及相關事項,並完成法人登記;政治團體也應修正章程轉換為政黨。
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108年12月3日止,經內政部備案的政黨共360個,其中65個已自行解散、2個撤銷備案、1個廢止備案,有292個政黨。
最後有依內政部指導完成登記的合格政黨僅有72個完成。其他220個未完成法人登記。將依規定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