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對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提出聲押申請,雖然最初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無保請回,但在檢方抗告後,高等法院發回重新裁定。
今天上午,台北地方法院針對相關程序事項進行開庭,柯文哲於上午9時15分抵達法院,面對媒體詢問是否打算向法官說明清白時,柯文哲皆保持沉默。
下午2時,正式召開羈押庭,經過2個多小時的審理,最終裁定羈押禁見。
北院於上午9時30分召集檢方與辯護人,先行處理檢方抗告書中的新增卷證資料、呈現方式及閱卷等程序事項,約於10時處理完畢,並決定下午2時召開羈押庭。京華城案於8月30日展開搜索及約談行動,檢方認為柯文哲與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涉及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罪嫌,並指出兩人涉嫌重大且有滅證、串供之虞,因此聲請羈押禁見。
北院最初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認為柯文哲並非相關會議參與人員,且無專業背景,檢方舉證不足;而彭振聲則因犯罪嫌疑重大被裁定羈押禁見。
隨後,檢察官和彭振聲分別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根據柯文哲積極介入的情況,對其在京華城案中的角色是否毫無知情或懷疑仍需進一步查明,故發回北院重新裁定。
同時,彭振聲的抗告書因缺乏本人簽名或蓋章,高院已要求補正程序,待補正後再行裁定。
昨日上午,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強制處分庭由值班法官呂政燁接手此案,隨後通知檢方和辯護人,並於今天上午9時30分在刑事第15法庭進行開庭處理。